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资产管理处

 

 

天津外国语大学关于成立国有资产处置领导小组的通知
2019-07-11 09:04  

各单位、各部门:

为加强我校国有资产管理,规范国有资产处置程序,维护国有资产安全完整,经学校研究决定,成立天津外国语大学国有资产处置领导小组,人员名单与主要工作职责如下:

一、人员名单

组 长:陈法春

副组长:王铭玉 余 江

成 员:段雅睿 张 涛 谭卫兵 李进欣

朱国宾 姜 婷 杨 波 孟昭宽

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资产管理处,姜婷兼任办公室主任。

二、主要工作职责

(一)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国有资产处置工作的法律法规、方针政策,组织落实上级主管部门国有资产处置有关要求。

(二)统筹领导学校国有资产处置工作,部署资产处置任务,制定工作计划,推进资产处置工作,定期召开国有资产处置领导小组会议。

(三)研究学校国有资产处置工作中的重要问题、疑难问题和特殊情况等,对国有资产处置工作中的重要情况和信息,做出相应处理决定。

(四)对学校国有资产处置工作进行指导、监督。

(五)协调解决国有资产处置工作过程中的重大事项。

天津外国语大学

2018年6月7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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